正义网讯(记者匡雪)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刚刚试行的《山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介绍了山东检察建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实施细则》共分为十部分共计59条,主要对检察建议工作的基本原则、检察建议的发送范围、检察建议的启动监督程序、监督案件的调查取证措施、检察建议文书的制作及送达流程等方面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实施细则》对监督原则、范围、程序、方法等全面进行了规范,并对监督范围进行了合理限定。只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较重后果、可以监督纠正、符合“三个效果”的违法个案以及一些类案,才列入发出检察建议的纠正范围,进行立案办理。同时,《实施细则》明确将大量监督事项通过口头纠正和发出检察官告知函进行分流,紧紧抓住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示范的案件,确保“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实施细则》还对检察建议书的撰写进行了指引,并创设了检察建议的公开送达模式。通过公开示证说理和公开送达签收以及第三方强力介入,提升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