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然而,日前在东兴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名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为逃避责任,却选择了逃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通过勘察现场、调取监控、分析推理、昼夜追逃,成功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获。 2月27日17时25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一名两轮车驾驶人报警,称其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321国道东兴区小河口附近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挂倒,事故发生后,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民警赶赴现场,看到一辆两轮摩托车倒在路上,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其中乘客受伤较为严重,医务人员正在对伤者进行抢救。 “因事发突然,等我反应过来时,三轮摩托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据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描述,挂倒他的是一辆蓝色或绿色的三轮摩托车,但三轮摩托车有什么特征、车牌号是多少、驾驶人长什么样子完全没有看到。 现场没有肇事车辆留下的碎片,侦破工作犹如大海捞针。针对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立即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办工作机制,办案民警走访了案发地附近200多名群众,调取沿途30多个点位监控视频,初步怀疑一辆每天在案发地附近批发猪肉并运到场镇上贩卖的三轮摩托车为嫌疑车辆,并锁定车辆行驶轨迹。 2月29日凌晨,大队组织精干警力通过蹲守将嫌疑三轮摩托车查获。但在车身痕迹比对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虽车型颜色外观与报警人描述的高度一致,但车身划痕不相符。随后,办案民警扩大搜索范围,再次到案发地附近茶馆、菜市等地走访群众1000多人,调取50多处监控视频,再集中警力对走访情况及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最终于3月10日上午锁定一辆同样在乡镇贩卖猪肉的三轮摩托车为嫌疑车辆。 3月10日下午,民警将嫌疑人阳某成功挡获,通过比对,阳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划痕与被撞二轮摩托车上的痕迹高度一致。凡有接触,必留痕迹,4月1日,车辆鉴定结果显示阳某的三轮摩托车与被撞二轮摩托车痕迹吻合,二车存在接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