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举措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2-24
我市三举措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2月18日,记者从市委办了解到,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从三个方面来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此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推行“双重点”制度,每年将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排序靠前15%和排序靠后15%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分别列为市级重点示范对象和重点督导对象,抓两头带中间,助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三分类三升级”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开展农村党员每月集中活动,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城市社区党组织等与建制村党组织全覆盖结对共建,探索推行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联建,稳妥有序推进党组织按产业、区域联建共建。

抓好农村党员“双带双培”工作。依托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党员联系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等,推动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实施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双向培养”计划,全面推行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法,每个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35岁及以下的年轻党员;持续推行农村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积分管理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在人居环境整治、“五清”行动中的组织功能和模范作用。

夯实农村基层基础保障。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等保障水平。推进“1+6”村级公共 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原则上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实施薄弱村、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攻坚行动,按照“市上制定规划、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乡村具体抓”要求,引导支农、扶贫等项目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投入办法,力争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空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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