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01
市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国军率执法检查组到市中区,就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市中区朝阳镇和凌家镇,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贫困户、听取意见建议、现场交流等形式,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第一书记”面对面交流,检查了解《条例》宣传及贯彻实施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后续帮扶情况、扶贫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情况等以及目前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中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在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和脱贫攻坚工作上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检查组要求,要持续学习贯彻《条例》,充分发挥《条例》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法深入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补齐工作短板及项目资金监管,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全市脱贫成效再上新台阶,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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