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关于黄桷桥村2020年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4-15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关于黄桷桥村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设施)选择施工队伍的公告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黄桷桥村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同意,根据《关于市中区财政支农项目“民办公助”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内市区财农[2015]8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朝阳镇黄桷桥村民主议定,同意委托我镇发布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设施)选择施工队伍的公告,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黄桷桥村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建设地点:朝阳镇黄桷桥村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起60个日历天内

主要建设内容:1.5米高田埂1035米,1.8米高田埂200米,3.5米宽水泥路839米,1.2米宽生产便道2470米,110mmPE管道1295米。

项目评审价格:117.6944万元。投标保证金:11.8万元。

注:1、项目合同价格按财政评审价格下浮8%签订。2、施工期内不作工程单价调整。

二、施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19年年检合格,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

2.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3年(2017—2019年度)无亏损。

4.企业近五年以来在四川省范围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公路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

5.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对施工企业的其他要求

1.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三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内管理过不少于1个公路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须本单位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专业需对应项目村专业。

2.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本单位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报名施工企业按财政补助资金的10%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报名施工企业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现金不予认可。保证金提交时间截止 2020年4月9日18:00前,以银行回执单和财政所到账资金为依据。

4.中选施工企业必须在发出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8:30-4月9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3.报名费用:每个报名施工单位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不退还。

4.报名方式: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注:报名时一并提交工程量组价清单

(二)资格审查

4月10日上午由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朝阳镇人民政府通知资格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排序抽签。报名的施工企业在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质量管理体系;5.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业绩证明需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需认命文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安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质证件; 7.中介机构评审后财务报表;8.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9.社保证明;10.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11.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律用A4纸编制,按以上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不予接收和审查。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封套上应写明: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黄桷桥村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设施)投标文件

(三)工程量报价方式

施工队伍按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附后)规定的工程量自行合理组价,但工程总价不超过财政评审的最高控制价下浮8%(1176944元*92%=1082788.48元)。

五、施工队伍选择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3家;当合格的施工单位少于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重新抽选该项目候选施工单位。

2.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15:00参加随机抽签(抽签地点:朝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由项目村组织3名代表随机抽取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和第三候选人。

3.抽取结果在项目所在镇、村公示3天无异议后,第一候选人为选定的施工队伍,并发出中选通知书。若第一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没收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第二候选人替补成为选定的施工队伍,依此类推。

六、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按程序被选定施工队伍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村签订合同;

2.未按公告约定、中选通知书的要求与项目村签订合同。

3.施工单位在本选择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七、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媒体

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9日(三个工作日)在内江新闻网(http://www.scnjnews.com/)发布公告。

八、保证金缴纳及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朝阳镇人民政府账户:

开户单位: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内江农商行朝阳支行

账 号:88100120000177299

(转款理由: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黄桷桥村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投标保证金)

公告人名称: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简章 联系电话:13320694411


附件:朝阳镇黄桷桥村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


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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