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出台九条措施稳经济优环境

来源:互联网 作者:内江热线 时间:2022-08-15
8月11日,从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用,内江围绕环评审批服务、环境监督执

8月11日,从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用,内江围绕环评审批服务、环境监督执法、进企纾困帮扶、绩效分级管理、专项资金投向等方面制定9条措施,切实加强稳增长服务保障工作。

全面提供项目环评审批精准服务。建立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对口联系指导服务机制”,继续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通过提供环保政策咨询、主动服务、帮办代办等方式,有效服务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即即受理即转评估,审批时限在承诺期限内进一步压缩。

着力推行重点项目环评预审制度。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指导建设单位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照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预防出现重大方向性问题。针对急需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问题复杂的重点产业项目,及地方党委政府需要提前研判环境可行性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评预审,出具项目环境预审意见。

持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完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项目,继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环评告书(表)在经过不少于10(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可不经实质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指导优化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生态环境相关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节约环评编制时间,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效率。

动态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授权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项目环评审批具体工作,并适时组织环评审批权限调整下放执行情况效果评估,根审批能力、时效、质量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舆情管控等方面,综合分析研判,动态调整、科学合理设置环评审批权限。

切实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自动监测、电量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完善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建立环境问题企业容错机制,对主动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无主观故意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企业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依法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对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的企业,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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