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示暨返赃大会(资料图) 自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内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全市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追捕了一批“漏网之鱼” 2021年7月9日,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 行动开始后,内江市公安局成立追捕“漏网之鱼”专班对各逃犯逐一研判、逐一制定追逃方案。 最终,在全市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用时49天时间,将全部4名目标逃犯抓获归案,抓捕率100%。 起底了一批重点线索 2021年,内江新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35条,立恶势力集团案件6起29件,抓获涉案人员38人,立九类案件269件,刑事拘留256人,共查处涉案资金4700余万元,车辆21辆,房产191处。 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全市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复查“回头看”,发现并梳理8条问题线索,向市教育整顿办通线索15条;法院系统深入排查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条,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6条。 深查了一批“保护伞” 2021年,内江市纪检监察系统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在侦、已侦黑恶犯罪案件,对涉黑案件与公安机关同步成立“双专班”,对“保护伞”线索串并研判,通过提级把关、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查处的“保护伞”案件及问题线索核查情况集中审核,强化办案质效。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20人,充当“保护伞”8人,追责问责7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组织处理50人。 精办了一批大要案 2021年,内江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2件6人,起诉5件72人。其中,起诉涉黑犯罪2件47人,起诉恶势力集团3件25人。 全市法院新收涉黑涉恶案件8件65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47人,一审审结6件18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4起(2020年一审判决),已全部办结。 其中,“5·20”专案作为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后的首例涉黑案件,市两级法院在市扫黑办的统筹协调下,各方通力合作,在8天庭审中对该案涉及11个罪名、117起犯罪事实、3000余起违法事实进行庭审调查,于2021年11月2日圆满完成庭审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