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来源:互联网 作者:内江热线 时间:2021-12-16
12月9日,从市政府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内江市出台《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

12月9日,从市政府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内江市出台《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根实施意见,2021年,全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300辆;2022年,全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其中:市中区、东兴区各700辆,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各400辆,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各200辆。

悉,内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培育和发展,推动和完善扶持政策、严格废旧电池管理、加快推进运营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推广应用要素保障等方面为重点开展工作。

此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内江市将积极指导本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国家推广目录,争取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同时,自2022年1月6日起的三年时间内,内江市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集中式加氢站(含换电、无线充电等),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元补贴。对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投运,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对利用现有场地投资建设撬装式加氢站并投入运营的,给予建设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每个综合能源站建成投运后给予不超过450万元补贴,并鼓励支持市内推行换电模式示范运行。对本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首2小时免停车费;在驻车换乘停车场7时至19时的时间段停车费用减半。新能源汽车在上牌、年检、过户、二手车交易等环节享受便捷服务;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5吨的新能源货车(含专用车)给予入城通行便利。

在保障措施方面,内江市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署要求,持续研究制定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工作方案、管理办法、政策措施;完善机制,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研究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强化监管,落实生产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充分保障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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