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的2月8日,深圳住建局发布新政,将建立深圳二手住房参考发布。之后,是否会将成交参考价作为款的依据,引发各方关注。 22日,中新经纬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致电了深圳各大。深圳南山支行的一位个人表示,暂时不清楚是否要以深圳住建局给出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他们正在等待工行深圳分行的正式文件,一切以文件为准。 至于未发文件之前是否仍以之前的评估价作为放款依据,上述透露:“现在不好说,随时都有可能变,谁也说不准。” 南山支行的一位贷款经理对中新经纬客户端称,现在还没出来,他们只看到了深圳住建局的,实施细则也没收到。他们现在可以受理二手房的单子,但不能批贷。 而福田支行的客户经理称,现在没有明确的政策出来,他们还不太敢接单,建议购房者做两手准备,按照官方给出的参考价格准备首。不过,2月8日之前签署的单子,仍按照评估价做贷款。他说:“现在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需要承担一定的。” 罗湖支行则称,建行深圳分行还没有出政策,新单子还没有接到过,之前的单子按照老政策走。 龙华支行的贷款经理则表示,未来要按照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做按揭贷款的依据,“现在还是按照评估价贷款。” 2月20日晚,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内部下发的《关于二手住房按揭政策调整的通知》指出,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及监管要求,住建局发布的二手住房格将作为按揭贷款参考依据。的上述《通知》还表示,2月18日(含)之后报单的二手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按以上新政策执行。 中新经纬客户端22日致电深圳一些支行。该行福田支行的客户经理称,现在按照指导价格来发放贷款,的贷款是结合指导价、评估价和成交价孰低的原则来放款。但光大银行龙华支行的经理则建议,该行房贷业务较少,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最好还是再等等。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